最新政策

制造业一站式项目申报专家To enterprise service consultant type growth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s the core of the new model

相城区科技孵化器高质量发展的绩效考核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2-12-08

近日,相城区科学技术局牵头起草了《关于推进相城区科技孵化器高质量发展的绩效考核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为2022年12月6日-2023年1月5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科学技术局(相城区行政中心10号楼);邮编:215131;联系方式:投诉举报85182156,业务咨询85182160。附件:关于推进相城区科技孵化器高质量发展的绩效考核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苏州市相城区科学技术局2022年12月6日


关于推进相城区科技孵化器高质量发展的绩效考核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为着力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全面提升我区科技孵化器(包括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的孵化服务水平,提高在孵企业质量和社会贡献,制定本绩效考核奖励办法。一、适用对象在相城登记、注册并经区级及以上备案认定的科技孵化器。二、绩效评价内容主要对参评科技孵化器在当年的运营发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重点突出人才引育、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合同、在孵科技型企业等高质量指标。三、绩效评价流程绩效评价流程分为专家审核、现场考察、综合计分三个环节。(一)专家审核邀请专家围绕绩效评价指标进行核算,由科技、投资、管理等方面专家组成专家组,结合各单位提交材料情况,依据得分规则,对有关指标进行打分。(二)现场考察在专家评审基础上,组织开展实地考察,重点对申报材料所涉及数据的真实及准确度、证明材料的完整性、提供的创新创业环境、可持续发展情况等方面进行核查。(三)综合评分根据评价标准计算绩效评估总得分,按照总得分确定优秀(15%)、良好(35%)、合格(45%)和不合格(5%)四个等级。四、奖励政策1.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50万元、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2.对在孵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科技孵化器,按照认定净增每家5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3.对在孵企业自主培育的人才入选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领军人才计划的科技孵化器,分别给予100万元/人、50万元/人、20万元/人一次性奖励。4.根据区绩效考核结果,给予科技孵化器最高不超过80万元经费奖励。五、其他事项1.在绩效评价年度中培育市级及以上科技领军人才的科技孵化器,超过2人的,每增加1人额外加5分;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孵化器,超过3家的,每增加1家额外加5分。2.对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绩效评价资料的或提供虚假绩效评价资料的科技孵化器视为不合格。3.在绩效评价年度中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其他较大及以上违法违规情况的,绩效评价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在绩效评价年度中发生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环境违法行为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的,绩效评价结果不得为良好及以上。4.在绩效评价年度中未培育市级及以上科技领军人才的,绩效考核结果不得为优秀。在绩效评价年度中未培育区级及以上科技领军人才的,绩效考核结果不得为良好及以上。5.对年度绩效评价不合格的科技孵化器进行约谈并要求整改,连续两年绩效评价不合格的,取消区级科技孵化器备案资格,两年内不再进行区级备案。建议板块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加强科技孵化器规范管理,推动科技孵化器提质增效。6.人社、文体条线孵化载体相关考核政策由区科技局会同人社局、文体局另行制定,同时涉及不同条线的孵化载体相关绩效奖励资金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拨付。7.本办法涉及奖补资金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六、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原《关于推进相城区科技孵化器高质量发展的绩效考核奖励办法》(相政办〔2020〕59号)同时废止。附件:1.相城区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指标2.相城区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指标




苏州西之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相关的科技项目申报咨询、智能车间诊断、知识产权申请等服务,帮助企业快速简洁的获取相关政策消息。联系张经理:18015517296(微信同号)


本文地址:http://www.xzgxx.com/policy/10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