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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绿色工厂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出台
2023-10-11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和《江苏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促进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根据省工信厅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的《江苏省工业领域及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扣“强富美高”目标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以促进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为目标,以企业为建设主体,以绿色工厂建设为抓手,加快构建以高效、循环、低碳为特征的现代绿色工业体系,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为实现碳中和愿景作出苏州贡献。
二、建设目标
稳步推进以绿色工厂为核心支撑单元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突出重点行业、特色产业的绿色示范建设工作,逐步建立完善县、市、省、国家级绿色工厂梯度培育体系。
三、建设内容
绿色工厂是制造业的生产单元,是绿色制造的实施主体,侧重于生产过程的绿色化。通过采取绿色建筑技术建设改造厂房,预留可再生能源应用场所和设计负荷,合理布局厂区内能量流、物质流路径,推广绿色设计和绿色采购,开发生产绿色产品,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淘汰落后设备,建立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机制,推动用能结构优化等途径和措施,加快建设具备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特点的绿色工厂,实现工厂的绿色发展。
四、评价标准
苏州市绿色工厂划分为5个等级,以“A”的数量表示级别,从低到高依次为1A、2A、3A、4A、5A。评价工作分类实施、分层管理,参照《苏州市绿色工厂评价体系》,评价分数60分(含)~70分,评为1A级绿色工厂;评价分数70分(含)~80分,评为2A级绿色工厂;评价分数80分(含)以上,评为3A级绿色工厂;获评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自动评为4A级绿色工厂;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的企业,自动评为5A级绿色工厂。
五、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3A级绿色工厂的评价和管理工作。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1A级、2A级绿色工厂的评价和管理工作。
(二)自主申报
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照《苏州市绿色工厂评价体系》(附件1)、工信部发布的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进行评价,并形成《苏州市绿色工厂评价报告》(附件2),报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原则上申报3A级绿色工厂的企业需获评2A级绿色工厂;申报省级、国家级绿色工厂的企业需获评3A级绿色工厂。
(三)评审确认
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开展1A级、2A级绿色工厂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3A级绿色工厂评价。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并将初评分数80分以上(含80分)的企业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必要时进行现场核实,形成评估意见。评估结果经征信查询、网站公示等流程后,无异议的企业评为3A级绿色工厂。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统筹负责各级绿色工厂建设的组织协调、评价审核、指导监督工作。充分发挥科研机构、行业协会、服务机构、金融机构等在绿色工厂建设过程的支撑作用。各市(区)积极组织企业按照要求制定建设计划,开展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在绿色工厂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二)强化监督管理
加强对各级绿色工厂事中事后监管,形成绿色发展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在本方案试行期内,3A级(含)以上绿色工厂实行动态管理,获评企业按最高获评级别报送年度绿色工厂动态管理表。未按时上报动态管理表的企业,原则上不推荐申报更高级别绿色工厂。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定期对已获评3A级(含)以上绿色工厂的企业开展现场复核,并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复核结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复核结果展开抽查。复核结果不符合苏州市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的企业,需在三个月内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的,将取消相应级别绿色工厂称号,且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三)加强宣传引导
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低碳宣传活动,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制造理念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绿色意识,为建设绿色工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定期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专题培训,提升企业绿色工厂建设能力。
附件
1.苏州市绿色工厂评价体系
2.苏州市绿色工厂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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