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

制造业一站式项目申报专家To enterprise service consultant type growth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s the core of the new model

【苏州工业园区】​关于组织申报苏州市姑苏宣传文化特聘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的通知

2022-04-29

2022-05-18   申报截止

各有关单位:

  按苏州市《姑苏宣传文化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苏宣发〔2020〕18号)相关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22年苏州市姑苏宣传文化特聘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

  着眼苏州宣传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重点面向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和文物保护、文化产业经营管理和其它新媒体、新业态等领域,近年来,从苏州大市范围以外引进的,能够引领和带动苏州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高层次、紧缺型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

二、申报类型及条件

  (一)姑苏宣传文化特聘人才

   姑苏宣传文化特聘人才分A、B、C三类,引进对象须政治坚定、品德优良、业务精湛、成就突出、影响广泛、身体健康。

具体标准见附件1。

  (二)姑苏宣传文化创新创业团队

   1、姑苏宣传文化创新团队是指受聘为苏州市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工作或服务,具有高水平创作、研究、传播、表演等能力的团队;

   2、姑苏宣传文化创业团队是指自带技术、项目、资金来苏州创办文化企业的团队。创新创业团队的工作或项目均须能填补苏州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空白,有助于推进苏州文化高地建设,提升苏州文化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能够引领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产生较好社会和经济效益。


三、申报程序

  2022年5月18日前:

  1、点击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企业用户登录——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关于组织申报苏州市姑苏宣传文化特聘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 完成填写并上传附件(提交完整申报材料,合并成一个pdf,以企业全称命名)。

  2、不用等系统审核,将所有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使用A4铜版纸或布纹纸,正文使用普通A4复印纸),相应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建议胶装,一式三份报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5号窗口。

  疫情期间,为减少不必要接触,需提交纸质材料至企服中心的,可改交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门口24小时智能收件柜,智能柜使用指南详见附件!


四、支持政策

(一) 对特聘人才的支持。

1.A类、B类、C类特聘人才分别给予250万元、150万元、50万元安家补贴,自认定并完成购房手续后下一年度起分两年拨付。特聘人才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受缴存时间限制,可按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可贷额度,A类、B类特聘人才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4倍, C类特聘人才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2倍。按照规定享受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生活待遇;配偶、子女需随迁落户的,按照市有关政策办理。

2.文化事业单位引进特聘人才,经市人才办会议审议同意,可按《关于创新编制岗位管理方式鼓励事业单位引进高端人才的实施办法(试行)》(苏编办通〔2017〕32号)规定,使用编制“绿灯”政策,不受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设立特聘岗位。

3.特聘人才可采用“一人一议”的协议工资,经主管部门审核及人社、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协议薪酬工资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二)对文化创新创业团队的支持

经申报评审确认,姑苏宣传文化创新创业团队分为A类、B类、C类,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给予A类300万元、B类150万元、C类50万元项目资助经费,在获评下一年度起分三年等额拨付到位。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如符合相关条件的,还可申请安家补贴和奖励。

获得资助的创新创业团队,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均须全职在苏州工作,保证在苏州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从获评创新创业团队之日起算)。获得资助的创业团队须承诺创办的企业在获得资助后5年内不搬离苏州。


苏州工业园区宣传和统战部(文体旅游局)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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