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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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 2023年度苏州市工业企业有效投入奖补资金
2024-03-25各市(区)工信局、财政局,苏州工业园区、高新区经发委: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产业创新集群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苏委办发〔2022〕6号),为持续扩大有效投入,鼓励企业加大工业投资,现就2023年度苏州市工业企业有效投入奖补资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须为在苏州市境内注册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工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经营状况良好;
(二)企业投资项目需为已取得项目备案或核准的纳统项目(备案或核准时间在2023年12月31日前),项目实施地在苏州境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方向和江苏产业结构调整支持方向,符合国土、规划、环保、能耗、安全等方面监管要求,相关手续(土地、规划、环评、能评、安评等)齐全;
(三)企业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单个项目已购置设备的发票金额(不含税额)需达到2000万元;
(四)企业自2021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4日期间未有严重失信行为。
二、申报材料
(一)《苏州市工业企业有效投入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1);
(二)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企业对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并承诺2021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4日期间未有严重失信行为(附件2);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企业2022、2023年度审计报告(需在省级注协报备),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正文(须有会计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五)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或核准批复文件,涉及相关手续(环评、能评、安评、土地、规划等)的证明材料(无需相关手续的须由项目推荐单位作出说明);
(六)企业购置设备发票清单(附件3)及发票原件;
(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23年度项目投资中购置设备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需在省级注协报备);
(八)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苏州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报告出具时间需在2024年3月25日后)。
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项目申报单位在线填写《2023年度苏州市工业企业有效投入奖补资金申请表》,并上传其他申报材料。网上申报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9时至2024年4月24日17时,过期不再受理申报。
(二)在线提交的附件材料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20M。需要签章、签名的文件,应线下将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
(三)企业申报结束后,各县级(市、区)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本地区项目进行材料审核和现场审核,形成《现场核查表》(附件4)并上传系统,形成现场核查汇总表(附件5)。
(四)符合条件的项目,按项目设备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最高奖励额1000万元。审核通过的项目系统自动生成项目审核汇总表(附件6)。
(五)各县级(市、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请于2024年5月9日前联合行文并附盖章后的现场核查汇总表(附件5)、项目审核汇总表(附件6)一式五份上报至苏州市工信局。
四、工作要求
请各地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加强与同级财政等部门的沟通衔接,为企业申报做好指导服务,按各自职责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对资金申报全过程的监察和监督。
咨询电话:
张家港(56729063)常 熟(51530412)
太 仓(53573259)昆 山(57556847)
吴 江(63982165)吴 中(65287261)
相 城(85182085)苏州工业园区(66681079)
苏州高新区(68755012)
以下为西之格总结
2023年度苏州市工业企业有效投入奖补资金申报指南-西之格企服全面解读
苏州市工信局根据《关于支持产业创新集群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苏委办发〔2022〕6号),推出2023年度苏州市工业企业有效投入奖补资金计划,旨在持续扩大工业投入,鼓励企业加大投资力度,支持产业创新发展。西之格企服作为专业的企业服务机构,为您提供申报的详细指南和专业服务,确保您的企业能顺利申报,获取奖补资金。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必须为苏州市境内注册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工业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经营状况良好。
2.项目要求:投资项目需已取得项目备案或核准的纳统项目,且项目实施地在苏州境内。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江苏产业结构调整支持方向,并满足监管要求。
3.投资额度:企业在2023年度内单个项目已购置设备的发票金额(不含税额)需达到2000万元。
4.信用要求:自2021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4日期间,企业未有严重失信行为。
申报材料
-申请表、信用承诺书、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022、2023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等。
-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或核准批复文件及相关手续证明材料。
-购置设备发票清单及原件,以及2023年度项目投资中购置设备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苏州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
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企业需在指定网站上填写申请表并上传其他申报材料,申报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9时至2024年4月24日17时。
2.材料审核:各县级(市、区)工信部门联合财政部门对项目进行审核,形成并上传《现场核查表》和《现场核查汇总表》。
3.奖励额度:符合条件的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最高可获1000万元奖励。
4.上报汇总:各县级(市、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需上报相关汇总表至苏州市工信局。
工作要求
-加大政策宣传,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加强部门间沟通,为企业提供申报指导服务,认真审核,确保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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