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

制造业一站式项目申报专家To enterprise service consultant type growth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s the core of the new model

【申报汇总】省、市、区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

2023-07-13

  “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企业技术中心”

  傻傻分不清楚?

  省、市、区连发中心申报

  每次看到总会恍惚?

  别着急,小超整理

  近期各级推送的

  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企业技术中心相关申报

  按区划分

  老板再也不用担心错过其中一项申报!

  申报时间总览

  江苏省、苏州市

  一、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工信创新〔2023〕256号)、《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苏工信规〔2020〕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指南(试行)》(苏工信创新〔2020〕258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要求,现将2023年省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级市(区)工信部门围绕全省“1650”产业体系和我市先进制造业集群的重点领域、本地特色优势产业,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省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

  二、(一)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和申报程序详见省厅通知(附件)。申报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选择“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与评价”在线办理,填报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网址:http://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线下需递交1份纸件申报材料。

  (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编写、初评方法、推荐要求参照《工作指南》执行,申报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请登录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在项目申报界面从“2023年苏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项目进入,填报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网址:https://www.szzxzjsb.com/fund/declare_fund/guide/412796200903774210),线下需递交1份纸件申报材料。

  (三)省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参考格式材料请至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首页申报通知下载。

  三、请各县级市(区)工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数据与佐证附件一致,确保申报材料没有缺漏,确保申报企业符合基本条件,确保初评分准确。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行文(正文和推荐汇总表)和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评价数据表Excel电子版)于7月19日前报我局,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行文和申报材料于8月15日前报我局,同时将推荐企业名单抄送同级有关部门。

  联系人:市工信局技术创新处 0512-68616275市工信局大数据处(软件方向) 0512-68616279

  联系方式

  

【申报汇总】省、市、区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图1)


  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PART.1

  工业园区

  #1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一、申报类别:

    1、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类);

    2、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软件类)。

  二、申报条件

    详见附件1

  三、申报流程

    1、7月21日前,完成申报初稿提交

    申报单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 “2023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选择申报类别,下载模板信息汇总表填写上传,按附件2申报格式要求上传完整材料(包含申请报告、评价数据表、所有附件,合并成一个pdf,以企业全称命名)。

  请企业及时关注系统审核意见完成修改提交,如需提供一对一辅导请提前预约。

    2、8月4日前,正式材料递交并完成市系统申报

    待审核通过后系统上传盖章版正式材料,并完成纸质递交。

    纸质申报材料(按附件2格式,A4纸双面印制,绿色皮纹纸封面,书脊处请标注申报年份及企业名称,一式一份,园区系统打印带二维码索引页放最后一页)递交园区企服中心(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5号窗口。

    审核通过企业线上登陆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在项目申报界面从“2023年苏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项目进入,填报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网址:https://www.szzxzjsb.com/fund/declare_fund/guide/412796200903774210),完成提交审核。

  四、注意事项

    1、市级工业类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编写、初评方法、推荐要求参照《工作指南》(附件3)执行,园区系统模板带有评价打分表,请企业根据评价数据自行打分并上传(原则上要求初评得分需达到65分),最终得分以市局评价结果为准。

    2、申报企业务必按照本通知时间要求提交材料,并及时注意系统状态完成材料修改完善,由于提交或修改不及时造成的申报问题企业自行负责。

  五、联系方式

    园区企服务中心:

    热 线 67068000

    许老师 67068015

    姚老师 67068017

    沈老师 67068012

    陈老师 67068216(辅导预约)

    园区科创委:

    刘老师 66681655(工业类)

    邹老师 66681681(工业类)

    吴老师 66681645(软件类)

    苏老师 66681685(软件类)

    技术支持:

    园区征集系统 400 8696 086

  #2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一、申报类别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仅工业类)。

  二、申报条件

    详见附件1

  三、申报流程

    1、7月12日前,完成申报初稿提交

    申报单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 “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下载模板信息汇总表填写上传,按附件2初评方法和附件3申报格式要求上传完整材料(包含申请报告、评价数据表、所有附件,合并成一个pdf,以企业全称命名)。

  请企业及时关注系统审核意见完成修改提交,如需提供一对一辅导请提前预约。

    2、7月18日前,完成正式材料递交

    待审核通过后系统上传盖章版正式材料,并完成纸质递交。

    纸质申报材料(按附件3格式,A4纸双面印制,绿色皮纹纸封面,书脊处请标注申报年份及企业名称,一式一份,园区系统打印带二维码索引页放最后一页)递交园区企服中心(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5号窗口。

    对于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还需于8月10日前完成省级系统的市级推荐(待市局线下复核通过后再通知提交):

    推荐企业使用“企业法人”登陆“江苏政务服务” 网,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选择“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与评价”在线办理,填报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网址 http://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填报说明参考附件4

  四、注意事项

    1、申报省级工业类企业技术中心需获得市级1年以上(要求2022年8月10日前认定),请还未获得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切勿直接申请省级;

    2、园区系统模板带有评价打分表(仅工业类),请企业根据评价数据自行打分并上传(原则上要求初评得分需达到65分),最终得分以省、市评价结果为准;

    3、申报企业务必按照本通知时间要求提交材料,并及时注意系统状态完成材料修改完善,由于提交或修改不及时造成的申报问题企业自行负责。

  五、联系方式

    园区企服务中心:

    热 线 67068000

    许 春 67068015

    姚 飞 67068017

    沈志刚 67068012

    陈 翠 67068216(辅导预约)

    园区科创委:

    刘 娟 66681655

    邹和成 66681681

    技术支持:

    园区征集系统 400 8696 086

  #3

  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一、申报类型

    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申报条件

    项目立项标准见附件1。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节点

    1、7月7日前,完成申请报名:

    申报单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 “2023年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下载模板工程中心信息汇总表,填写上传,附件上传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2),如果是规上工业企业,需上传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的103、107-1、107-2表格(一般为财务填报,目前已截止填报可以从系统导出),如果是高企请同时上传高企年报表格(无法下载的提供完整截图)。同步上传最新年度企业纳税信用评价等级结果(可登陆税局官网在涉税查询—纳税信用查询板块查询后截图上传)。

    2、7月14日前,初审材料提交:

  7月7日系统会做一次统一的退回,请企业之后补充完整申报材料后再次提交。申报材料(格式见附件3)按封面、目录、项目基本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项目附件审查表、营业执照、相关附件材料顺序合并成同一个PDF,以企业全称命名。本步骤材料不需要企业签字盖章。

    请企业及时关注系统审核意见完成修改提交,如需提供一对一辅导请提前预约。

    3、7月21日前,完成辅导审核和正式材料提交:

  辅导审核通过后,企业将定稿版材料签字盖章后,再次上传提交。系统提交后即可打印带二维码的索引页,连同胶装成册的完整纸质材料(A4纸、一式一份、绿色皮纹纸封面, 索引页放最后一页)报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5号窗口(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申报单位务必按照以上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的数据报送和材料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在递交纸质材料的时候,除原有的一本胶装材料之外,需另外单独提供一份《项目基本信息表》并加盖公章。

  四、联系方式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服务热线 67068000

    许 春 67068015

    姚 飞 67068017

    沈志刚 67068012

    陈 翠 67068216(辅导预约)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刘 娟 66681655

    邹和成 66681681

    系统支持:4008696086

  #4

  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一、申报条件

    项目立项标准见附件1。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节点

    1、7月18日前,完成申请报名:

    申报单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 “2023年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下载模板工程中心信息汇总表,填写上传,如果是规上工业企业,需上传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的103、107-1、107-2表格(一般为财务填报,目前已截止填报可以从系统导出),如果是高企请同时上传高企年报表格(无法下载的提供完整截图)。同步上传最新年度企业纳税信用评价等级结果(可登陆税局官网在涉税查询—纳税信用查询板块查询后截图上传)。

    2、7月28日前,初审材料提交:

    7月18日系统会做一次统一的退回,请企业之后补充完整申报材料后再次提交。申报材料(格式见附件2)按封面、目录、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材料顺序合并成同一个PDF,以企业全称命名。本步骤材料不需要企业签字盖章。

    请企业及时关注系统审核意见完成修改提交,如需提供一对一辅导请提前预约。

    3、8月11日前,完成辅导审核和正式材料提交:

    辅导审核通过后,企业将定稿版材料签字盖章后,再次上传提交。系统提交后即可打印带二维码的索引页,连同胶装成册的完整纸质材料(A4纸、一式一份、绿色皮纹纸封面, 索引页放最后一页)报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5号窗口。

    申报单位务必按照以上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的数据报送和材料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服务热线 67068000

    许 春 67068015

    姚 飞 67068017

    沈志刚 67068012

    陈 翠 67068216(辅导预约)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刘 娟 66681655

    邹和成 66681681

    系统支持:4008696086

  PART.2

  相城区

  #1

  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一、申报事项

    (一)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和申报程序详见省厅通知(附件)。申报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选择“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与评价”在线办理,填报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网址:http://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

    (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编写、初评方法、推荐要求参照《工作指南》执行,申报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请登录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在项目申报界面从“2023年苏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项目进入,填报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网址:https://www.szzxzjsb.com/fund/declare_fund/guide/412796200903774210)。

    (三)省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参考格式材料请至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首页申报通知下载。

    (四)市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采用线下提交材料的方式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根据2023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格式(软件)要求,编制申报材料,线下需要提交2份纸质申报材料。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板块围绕全省“1650”产业体系和苏州市先进制造业集群的重点领域、本地特色优势产业,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省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

    (二) 请各板块对企业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数据与佐证附件一致,确保申报材料没有缺漏,确保申报企业符合基本条件,确保初评分准确。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纸质汇总表一式一份、评价数据表excel版)于7月13日前报送至区工信局,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8月1日前报送。

    三、联系方式

    责任科室:

    区工信局技术创新科(工业类)85181462

    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中心(软件类)85181645

    各板块联系方式:

    相城经开区经发局65799022

    相城高新区经发局65755239

    高铁新城经发局66150290

    度假区(阳澄湖镇)经发局65427196

    黄埭镇经发局65718868

    渭塘镇经发局67591602

    望亭镇经发局69229758

    黄桥街道经发局65468552

    太平街道经发局65433875

  PART.3

  高新区

  #1

  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一、申报基本条件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及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类)申报基本条件详见附件1《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软件类)申报基本条件详见附件2《2023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格式(软件)》。

  二、申报程序

  (一)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类):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申报形式。线上在“江苏政务服务”网填报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网址:http://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线下需于7月14日前将纸质胶装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书脊请注明申报年份和企业全称)报送至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2号窗口(科技城锦峰路199号锦峰国际商务广场A幢2楼),同时请将申报材料、评分表和汇总表等电子档发送至邮箱:401935671@qq.com。

  (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类):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申报形式。线上在“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szzxzjsb.com/fund/declare_fund/guide/412796200903774210),各申报企业需于7月28日前填报,同时线下将纸质胶装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书脊请注明申报年份和企业全称)报送至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2号窗口(科技城锦峰路199号锦峰国际商务广场A幢2楼)。

  (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软件类):申报采取线下申报形式。各申报企业需于8月7日前将纸质胶装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按照附件中《申报材料格式》封面及内容顺序装订、胶装书脊请注明申报年份和企业全称)报送至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2号窗口(科技城锦峰路199号锦峰国际商务广场A幢2楼)。同时将申报材料、初审汇总表(附件3)电子档发送至邮箱:401935671@qq.com。

  三、注意事项

  (一)企业报送的省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纸质申报材料应与线上系统填报的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保持一致。线上、线下报送的数据材料不一致的将不予认定。

  (二)省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参考格式材料等相关附件请至“苏州市专项资金管理系统”首页申报通知下载。

  联系电话:

  

【申报汇总】省、市、区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图2)


  #2

  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

  申报对象

  在高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2

  申报条件

  01

  符合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功能定位。

  02

  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需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中体现),且符合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五有”要求:

  有研发场地:拥有相对独立的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需提供租赁合同或企业出具的场地证明,研发场地照片);

  有研发人员:拥有不少于10人的专职研发人员(证明材料包括团队成员清单,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以及团队成员的社保或个税证明,外聘人员不计入10人以内);

  有研发投入:R&D投入占比不低于3%或R&D投入不低于300万元(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在财务审计报告中有明确标注);新增研发投入不少于300万元。

  有仪器设备:拥有原值200万元以上的研发仪器设备(需提供设备清单及设备发票);

  有研发业务能力:拥有本技术领域内相关的知识产权成果不少于1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新药证书等,不含外观设计专利)。

  03

  同一企业原则上建设一个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建项目名称为:苏州市XXX工程技术研究中心。XXX为企业所从事的产业技术领域或方向。

  3

  相关要求

  01

  8月1日(周二)前,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04421572@qq.com ,邮件内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方便沟通,待审核确认后报送纸质材料。

  电子版材料包括:

  申报书及附件佐证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档(盖章版扫描件);

  推荐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汇总表(盖章版扫描件+word版);

  如果是规上工业企业,报送2022年度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的107-1、107-2表格(盖章扫描件),如果是高企请同时报送高企年报表格(无法下载的提供完整截图,盖章);

  最新年度企业纳税信用评价等级结果(可登录税局官网在涉税查询—纳税信用查询板块查询后截图)。

  02

  8月11日(周五)前,报送纸质材料按封面、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A4纸,胶装,一式二份),报送至锦峰路199号锦峰国际商务广场1幢-2楼,企业服务中心5号窗口。

  4

  联系方式

  - 企服中心 -

  梅 琳 68756226

  - 科创局合作处 -

  朱亚芳 68751562

  - 狮山商务创新区 -

  付志坚 66627455

  - 太湖科学城功能片区 -

  徐 斌 66911701

  - 浒墅关先进制造功能片区 -

  金 蓉 68012362

  李冰清 68018591

  #3

  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01、申报条件

  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省级工程中心”)立项标准见附件1。

  02、有关要求

  7月10日(周一)17:00前,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至邮箱137675722@qq.com,待审核通过后装订纸质材料。

  电子材料包括:

  1、申报书及附件佐证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档;

  2、拟推荐省级工程中心信息汇总表、项目基本信息表;

  3、如果是规上工业企业,报送2022年度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的107-1、107-2表格,如果是高企请同时报送高企年报表格(无法下载的提供完整截图);

  4、最新年度企业纳税信用评价等级结果(可登录税局官网在涉税查询—纳税信用查询板块查询后截图上传)。

  7月17日(周一)17:00前,各申报单位将省级工程中心申报书、拟推荐省级工程中心信息汇总表、项目基本信息表等材料(一式一份,汇总表、项目基本信息表单独报送)盖章后报送锦峰路199号锦峰国际商务广场A座二楼企业服务中心。

  - 企服中心 -

  邵家成 68754038

  - 科创局合作处 -

  朱亚芳 68751562

  - 狮山商务创新区 -

  付志坚 66627455

  - 太湖科学城功能片区 -

  徐 斌 66911701

  - 浒墅关先进制造功能片区 -

  金 蓉 68012362

  李冰清 68018591

  PART.4

  姑苏区

  #1

  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一、申报条件

  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立项标准见附件1。申报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须已获批苏州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组织方式

  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参照立项标准,对照自身条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报送申报材料,我区择优向上推荐。

  三、时间节点及要求

  1.7月7日(周五)17:00前,各单位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将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

  2.7月19日(周三)17:00前,各单位按要求将:①项目基本信息表、②申报材料(按封面、项目申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附件材料顺序装订)等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区经科局科技处,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

  3.联系方式:区经科局科技处(平川路510号1号楼615室),刘端阳,68727615,gsqkjc@163.com。

  #2

  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一、申报对象

  在姑苏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立项标准见附件1。鼓励未建有市级及以上企业研发机构的高新技术企业、规上工业企业申报。

  二、组织方式

  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参照立项标准,对照自身条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报送申报材料,我区择优向上推荐。

  三、时间节点及要求

  1.7月14日(周五)17:00前,各单位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将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

  2.8月18日(周五)17:00前,各单位按要求将:①项目基本信息表、②申报材料(按封面、项目申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附件材料顺序装订)等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区经科局科技处,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

  3.联系方式:区经科局科技处(平川路510号1号楼615室),刘端阳,68727615,gsqkjc@163.com。

  PART.5

  吴中区

  #1

  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企业在行业中具有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 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1 亿元),或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未达最低标准,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应高于10%;

  (二)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三)企业具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800万元;

  (四)企业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

  (五)企业拥有技术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50人;

  (六)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要求获市级认定文件印发时间须在2022年8月10日之前。

  同时,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申报:

  (一)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

  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二)被有关部门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申报要求及途径

  (一)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和申报程序详见省厅通知(附件)。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在“江苏政务服务”网,企业使用“企业法人” 登陆,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选择“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与评价”在线办理,填报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线下需递交2份纸质件申报材料。

  网址:

  http://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

  (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编写、初评方法、推荐要求参照《工作指南》执行,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请登录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在项目申报界面从“2023年苏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项目进入,填报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线下需递交2份纸质件申报材料。

  网址:

  https://www.szzxzjsb.com/fund/declare_fund/guide/412796200903774210

  (三)省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参考格式材料请至苏州市专项资金管理系统首页申报通知下载。

  (四)聚焦我省“1650”产业体系,重点围绕省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产业链和当地优势特色产业,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省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

  (五)申报企业按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方法(见附件1: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初评方法)进行自评,自评分低于65分的,建议培育更加成熟后申报。

  三、材料提交要求

  (一)企业报送的省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纸质申报材料应与“管理系统”填报的申请数据及佐证材料对应一致。线上、线下报送的数据材料不一致的将不予认定。

  (二)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材料于7月14日前,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材料于8月7日前递交,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胶装后报送至吴中区工信局,申报材料电子版及汇总表(excel)电子版同步发送到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gxj.tzk@szwz.gov.cn。

  四、联系方式

  技术创新科(工业类)

  0512-65287617

  信息产业科(软件类方向)

  0512-65273630

  地址:吴中区东吴北路28号国裕创新大厦二期1213室

  吴中区各板块联系方式:

  度假区产发局:66517880

  经开区产发局:66565240

  高新区产发局:66210125

  #2

  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一、申报条件

  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立项标准见附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功能定位。

  2、重点支持建有企业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大中型工业企业。

  3、符合工程中心建设“五有”要求:

  有场地:有专门的研发场所,满足研发的需要,独立研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有人员:有一支与主导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企业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

  有投入:拥有一定规模(年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申报工程中心新增投入不少于500万元,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2%。

  有装备:有研发所需的仪器设备。

  有研发业务能力:有一定的创新能力,上年度专利申请须1项以上,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任务。

  相关数据以地方统计局上年度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报表数据为依据。

  二、申报流程

  1.7月7日17:00前完成预申报

  材料包括:

  (1)项目基本信息表;

  (2)如果是规上工业企业,需提供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的103、107-1、107-2表格(可从系统导出),如果是高企,需提供高企年报表格(无法下载的提供完整截图);

  (3)最新年度企业纳税信用评价等级结果(可登录税局官网在涉税查询—纳税信用查询板块查询)。

  2.7月14日17:00前完成纸件材料和电子版PDF报送

  材料包括:

  (1)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按封面、项目基本信息表、项目申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附件材料顺序装订);

  (2)项目基本信息表(需单独报送一份)。

  3. 上述材料均报送至所属板块,请各板块汇总后,7月10日17:00前将《拟推荐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汇总表》盖章件和企业预申报电子材料报送至区科技局高新科,7月17日17:00前将《项目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盖章件、企业纸件和电子版PDF材料报送至区科技局高新科。

  三、联系方式

  区科技局高新科

  0512-67683639

  度假区产发局(科创局)

  0512-66517880

  经开区科创局/企服中心

  0512-66565712/66506058

  高新区科创局

  0512-66210115

  #3

  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一、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

  1.申报对象

  在吴中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立项标准见附件。鼓励未建有市级及以上企业研发机构的高新技术企业、规上工业企业申报。

  2.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8月11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件(一式一份,按封面、项目基本信息表、项目申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附件材料顺序装订)和电子版PDF报送至所属板块,各板块汇总后于8月14日17:00前将《项目主管部门科研诚信承诺书》和《推荐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汇总表》盖章件、企业纸件和电子版PDF材料报送至区科技局高新科。

  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监测评估

  请纳入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序列的市级工程中心填写《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监测评估信息汇总表》,并于9月15日17:00前将盖章扫描件PDF报送至所属板块,不参加监测评估或已不满足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立项标准的机构不再纳入市级工程中心管理序列。各板块汇总后,于9月18日17:00前将《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监测评估信息汇总表》盖章件报送至区科技局高新科。

  三、联系方式

  区科技局高新科

  0512-67683639

  度假区产发局(科创局)

  0512-66517880

  经开区科创局/企服中心

  0512-66565712/66506058

  高新区科创局

  0512-66210115

  PART.6

  吴江区

  #1

  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一、申报要求

  请各区镇经发部门根据《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苏工信规〔2020〕1号)和《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指南(试行)》(苏工信创新〔2020〕258号)要求,组织辖区内企业积极申报。并于7月17日前将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申报书、评价数据表和推荐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报区工信局技术创新科,于8月10日前将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报区工信局技术创新科。

  二、联系方式

  区工信局技术创新科:0512-63982173

  区工信局信息化科:0512-63982161(软件方向)

  吴江开发区经发局:0512-63960768

  汾湖高新区经发局:0512-63135816

  吴江高新区经发局:0512-63959802

  东太湖度假区经发局:0512-60901933

  七都镇经发局:0512-63828670

  桃源镇经发局:0512-63851187

  震泽镇经发局:0512-63786213

  平望镇经发局:0512-63382095

  #2

  省、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要点

  一、申报条件

  申报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须已获批苏州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同时还要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功能定位。

  2、重点支持建有企业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大中型工业企业。

  3、符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五有”要求:

  有场地:有专门的研发场所,满足研发的需要,独立研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有人员:有一支与主导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企业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

  有投入:拥有一定规模(年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及农业科技型企业可适当放宽至3000万元),有稳定的经费投入,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2%。

  有装备:有研发所需的仪器设备,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新增研发投入不少于500万元。

  有研发业务能力:有一定的创新能力,上年度知识产权申请须1项以上,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任务。

  二、所需材料

  申报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时需提交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和拟推荐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汇总表(详细资料请联系各区镇科技部门获取)。

  三、申报时间

  申报2023年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需在7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档提交至企业所在区镇科技部门,经初审后再提交纸质件,纸质件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四、政策支持

  获得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的企业,可获市、区两级最高50万元经费支持和各区镇3-30万奖励经费。

  苏州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要点

  一、申报条件

  根据《苏州市企业研发机构倍增工程实施细则》(苏科规〔2020〕8号)文件,对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申报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同时具备以下“五有”条件:

  有研发场地。拥有相对独立的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有研发人员。拥有不少于10人的专职研发人员;

  有研发投入。R&D投入占比不低于3%或R&D投入不低于300万元;新增研发投入不少于300万元;

  有仪器设备。拥有原值200万元以上的研发仪器设备。

  有研发业务能力。拥有本技术领域内相关的知识产权成果不少于1项(不含外观设计专利)。同一企业原则上建设一个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所需材料

  申报苏州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需提供苏州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和拟推荐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汇总表(详细资料请联系各区镇科技部门获取)。

  三、申报时间

  申报2023年苏州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需在8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档提交至企业所在区镇,经初审后再提交纸质件,纸质件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四、政策支持

  获得苏州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的企业,可获各区镇1-20万奖励经费。

  >>>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可联系科技部门,获取更多详情。

  ☎吴江区科技局科技成果科

  0512-63981883

  ☎吴江开发区科技局

  0512-63960312

  ☎汾湖高新区(黎里镇)经发局

  0512-63263399

  ☎吴江高新区(盛泽镇)科技局

  0512-63959750

  ☎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经发局

  0512-60901912

  ☎七都镇经发局

  0512-63828307

  ☎桃源镇经发局

  0512-63859736

  ☎震泽镇经发局

  0512-63778326

  ☎平望镇经发局

  0512-63052600

  PART.7

  昆山市

  #1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编写、初评方法、推荐要求参照《工作指南》执行,申报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请登录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在项目申报界面从“2023年苏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项目进入,填报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点击右侧申报系统直达),线下需递交纸质申报材料。

  请各企业于8月4日前将市级申报材料纸质档2份送至工信局,其中评价数据表除装订外,需再单独盖章一份另附,申报材料电子档、汇总表EXCEL格式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雷建国

  电 话:57314938

  联系人:庞凯苏(软件科)

  电 话:57553898(软件科)

  邮 箱:2140469686@qq.com

  地 址:昆山市夏东街669号工信局 科技创新科2414室

  附 件: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2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根据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工信创新〔2023〕256号)要求,现转发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事项(详见附件)。

  请各企业于7月31日前将评价数据表盖章件送至市工信局科技创新科,《推荐申报汇总表》excel电子档发送至邮箱。市工信局将于8月10号前在“管理系统”平台完成省企业技术中心的推荐操作。

  联系人:雷建国

  电话:57314938

  邮箱:2140469686@qq.com

  地址:昆山市夏东街669号工信局 科技创新科2414室

  “管理系统”技术支持 025-69652990

  PART.8

  常熟市

  #1

  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01

  认定范围

  符合《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苏工信规〔2020〕1号)和《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指南》(苏工信创新〔2020〕258号)有关要求,围绕我市先进制造业集群的重点领域和本地特色优势产业,择优申报。

  02

  基本条件

  (一)企业在行业中具有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1亿元),或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未达最低标准,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应高于10%;

  (二)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三)企业具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800万元;

  (四)企业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

  (五)企业拥有技术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50人;

  申报省级需在获评苏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基础上择优选取。同时,申报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应无严重税收违法行为、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

  03

  相关事项

  请各板块督促企业认真组织申报材料并做好材料初审工作,请企业按照附件通知中的时间节点要求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04

  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技术创新科

  联系电话:51530329

  邮箱:csjmwjsk@163.com

  地址:金沙江路8号 工信局209室

  PART.9

  太仓市

  #1

  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企业在行业中具有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1亿元),或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未达最低标准,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应高于10%;

  (二)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三)企业具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800万元;

  (四)企业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

  (五)企业拥有技术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50人;

  (六)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要求获市级认定文件印发时间须在2022年8月10日之前。

  同时,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申报:

  (一)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

  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二)被有关部门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申报要求及程序

  (一)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和申报程序详见省厅通知(见附件)。申报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选择“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与评价”在线办理,填报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网址http://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

  (二)苏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编写、初评方法、推荐要求参照《工作指南》执行,申报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请登录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在项目申报界面从“2023年苏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项目进入,填报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网址:https://www.szzxzjsb.com/fund/declare_fund/guide/412796200903774210)。

  (三)省和苏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参考格式材料请至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首页申报通知下载。

  (四)申报企业按照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初评方法(见附件)进行自评,自评分低于65分的,建议培育更加成熟后申报。

  三、其他事项

  (一)企业报送的省和苏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纸质申报材料应与“管理系统”填报的申请数据及佐证材料对应一致。线上、线下报送的数据材料不一致的将不予认定。

  (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相关材料于7月14日前,苏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相关材料于8月8日前报送至所属区镇经发局汇总,相关材料包括: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评价数据表Excel电子版及企业信用报告。

  太仓市工信局联系方式

  科技与质量科(工业类企业技术中心):53572327

  信息产业和信息化推进科(软件类企业技术中心):53572161

  各区镇经发局联系方式

  港  区经发局:53187832

  高新区经发局:53595056

  城厢镇经发局:53833612

  沙溪镇经发局:53222922

  浏河镇经发局:53603570

  璜泾镇经发局:53816136

  双凤镇经发局:53431965

  #2

  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一)申报条件

  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省级工程中心”)立项标准见附件1。

  (二)组织要求

  我市根据上级指标,采取限额推荐,申报材料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公示推荐等,行文对上申报。

  (三)时间和申报材料要求

  7月20日(周四)17:00前,各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转化和科技合作科,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材料要求如下:

  ①申报材料(按封面、项目申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附件材料顺序装订,一式五份);

  ②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3);

  ③如果是规上工业企业,报送2022年度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的107-1、107-2表格(盖章扫描件),如果是高企请同时报送高企年报表格(无法下载的提供完整截图,盖章);

  联系方式:

  太仓市科技局成果转化和科技合作科

  53522636

  太仓高新区科技局科技科

  53595193

  #3

  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一、苏州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管理

  受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委托,太仓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负责苏州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立项评审、过程管理与建设指导等工作。太仓市科学技术局将按照《苏州市企业研发机构倍增工程实施细则》(苏科规〔2020〕8号)第四条相关要求(见附件1),组织辖区内市级工程中心的申报、评审、公示、推荐工作。请各申报单位于8月15日(周二)17:00前,登录太仓市双创综合服务平台(申报平台网址为:http://tcscypt.com:8081/login)进行项目申报,并同步上传市级工程中心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

  二、苏州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监测评估

  太仓市科学技术局严格按照《苏州市企业研发机构倍增工程实施细则》(苏科规〔2020〕8号)第四条相关要求,对辖区内纳入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序列的市级工程中心进行监测评估,不参加监测评估或已不满足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立项标准的机构不再纳入市级工程中心管理序列。请各现有苏州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承担单位于9月14日(周四)17:00前,将《监测评估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提交至各区镇科技管理部门汇总,由各区镇科技管理部门盖章后,一式一份盖章后交到市科技局成果科;建议不再纳入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序列名单(一式一份盖章),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科。

  三、联系方式

  太仓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科技合作科

  联系电话:53522636

  PART.10

  张家港市

  #1

  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一、基本条件

  请各镇(区)围绕全省“1650”产业体系和我市先进制造业集群的重点领域、本地特色优势产业,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省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

  二、组织推荐和申报的程序

  (一)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和申报程序详见省厅通知(附件)。申报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选择“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与评价”在线办理,填报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网址:http://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线下需递交2份纸件申报材料。

  (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编写、初评方法、推荐要求参照《工作指南》执行,申报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请登录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在项目申报界面从“2023 年苏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项目进入,填报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网址:https://www.szzxzjsb.com/fund/declare_fund/guide/412796200903774210),线下需递交2份纸件申报材料。

  (三)省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参考格式材料请至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首页申报通知下载。

  三、相关要求

  请镇(区)对企业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数据与佐证附件一致、申报材料没有缺漏、申报企业符合基本条件以及初评分准确。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汇总表(区镇盖章)和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评价数据表Excel电子版)于7月14日前报张家港市工信局,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汇总表(区镇盖章)和申报材料于8月11日前报张家港市工信局。

  四、联系方式

  张家港市工信局:

  装备工业科 钱峻 56729062

  信息化管理科 陈玲(软件方向) 56729025

  各版块:

  保税区 58933386

  经开区(杨舍镇) 58111078

  冶金园(锦丰镇) 58959055

  高新区(塘桥镇) 58963980

  乐余镇 58660641

  凤凰镇 58421015

  南丰镇 58908199

  大新镇 58765922

  常阴沙 586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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