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

制造业一站式项目申报专家To enterprise service consultant type growth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s the core of the new model

截止3月31日,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文化体育版权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开展

2023-03-01

  各相关企业: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苏园管〔2022〕45号)要求,现就组织2023年园区文化体育版权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文化体育版权引导资金项目申报通知


  一、申报时间


    2月27日起至3月31日止


  二、申报对象


    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园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信用状况良好、实行独立核算的开展文化、体育、版权相关业务的企业。


  三、申报类别、申报条件及要求


    详见《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文化体育版权引导资金申报指南》(附件1)。


  四、申报方式


    全程线上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用户空间——财政专项资金,进入“文化体育版权引导资金项目”申报专题,选择申报类别,在线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


  五、联系方式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 线 67068000

    张梦璐 67068122

    许 春 67068015

    宣传和统战部: 

    陈 健 66681783

    季已辰 66681754

    王 林 66681783

    技术支持:400-869-6086(系统申报)

  苏州工业园区宣传和统战部(文体旅游局)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2月27日

  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文化体育版权引导资金

  申报指南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苏园管〔2022〕45号),现就组织申报2023年园区文化体育版权引导资金项目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园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信用状况良好、实行独立核算的开展文化、体育、版权相关业务的企业。


  二、申报时间


  2月27日至3月31日


  三、申报类别


  (一)鼓励项目落户


  1. 重大项目落户奖励。在园区新设立或由区外新迁入,且符合条件的项目,经认定,给予落户奖励,分年度兑付。

  2. 房租补贴。在园区新注册或由区外新迁入的文化体育企业,经认定,对其在园区租赁的办公用房给予租金补贴。


  (二)鼓励做大做强


  综合经营贡献增量奖励。企业2022年入库营业收入超过2亿元,给予不超过企业新增地方经济贡献60%的奖励;企业2022年入库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给予不超过企业新增地方经济贡献40%的奖励;企业2022年入库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给予不超过企业新增地方经济贡献20%的奖励;企业2022年入库营业收入超过2500万元,给予不超过企业新增地方经济贡献10%的奖励。


  (三)鼓励载体、平台建设


  1. 载体补贴。符合支持范围且经济贡献明显的综合体、产业园、街区、重大项目设施等文化体育载体,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

  2. 平台补贴。符合条件的开展文化、体育、版权产业服务、创新创业、交易会展等平台建设项目的企业,给予建设补贴,分年度兑付。


  (四)鼓励品牌打造


  1. 荣誉称号奖励。经主管部门认定,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园区荣誉称号的企业,按层级给予奖励。

  2. 品牌活动补贴。经主管部门认定,在园区举办国家级、省级、市级、园区产业活动的,按层级给予主办方补贴。


  (五) 鼓励场景开放


  1. 市场服务类且列入年度园区优秀案例的场景项目,单个项目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2. 公共服务类场景项目,单个项目给予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六)动漫游戏专项


  1. 动漫企业原创产品在国家级、省级出版发行单位或在院线、电视台、网络播放平台等出版发行或播出。

  2. 游戏企业原创开发或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游戏产品上线运营。

  3. 游戏企业通过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游戏企业服务中心辅导申请取得游戏版号。


  (七)演艺赛事专项


  1. 依法设立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经营单位,对于其引进具有世界级、国家级水准和民族特色或具有良好社会效益的艺术演出活动,经主管部门认定,给予奖励。

  2. 企业引进国际大型体育赛事、国家A类体育赛事、国内外优质演艺演出活动,经主管部门认定,给予场租补贴。


  (八)鼓励版权确权登记


  1. 一般作品著作权登记补贴。2022年度登记量5件以上(含5件)的企业。

  2. 软件著作权登记补贴。2022年度登记量20件以上(含20件)的企业。


  (九)鼓励文化出口交流


  1. 文化出口奖励。支持企业的动漫、游戏、影视、版权服务、设计服务、艺术经纪、艺术品拍卖等产品或服务出口海外,对企业走出去而获得的外汇收入,给予奖励。

  2. 对外文化贸易奖励。支持企业在境外设立合资公司、经营机构,开办本土化的海外专属频道,以参股、换股、并购等形式与国际品牌企业合作,企业的产品获得政府奖项的,按获奖层级给予奖励。

  3. 参展及对外交流活动补贴。支持企业参加行业重大展会和活动,经认定,给予补贴。


  (十)鼓励宣传园区形象

  在园区实地取景拍摄并备案,播出成片对宣传提升园区城市形象有积极作用,且获得国家级政府重大奖项或票房(营收)在1亿元以上的影视剧。


  四、申报方式及要求


  全程线上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用户空间——财政专项资金,进入“文化体育版权引导资金”申报专题,选择项目类别,在线填报并上传申报材料。申请“企业荣誉称号奖励”、“版权确权登记补贴”、“游戏版号奖励”的项目,只需提供获奖文件扫描件、一般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号、网络游戏出版物号。其他项目,应提供:


  (一)项目介绍(包括单位简介、项目内容、创新性与示范性、社会与经济效益等申报依据)。


  (二)申请单位基本材料: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完税证明、公司近两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需带有二维码标识,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社保缴纳证明等。


  (三)申请“项目落户奖励”的还需提供:验资报告、产业发展协议、上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纳税凭证、三年发展计划等。


  (四)申请“房租补贴”的还需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纳税凭证、房租合同、租金发票、租金付款凭证等。


  (五)申请“综合经营贡献增量奖励”的还需提供:纳税凭证、近三年审计报告等。


  (六)申请“载体补贴”的还需提供:载体内全口径企业及文化或体育企业营收及从业人员明细等。


  (七)申请“场景开放奖励”的还需提供:获奖证明、项目运营情况等。


  (八)申请“对外文化贸易奖励”的还需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获奖产品介绍等。


  (九)申请“品牌活动补贴”、“参展及对外交流活动补贴”的还需提供:活动审批备案文件(如有)、活动总结报告、参展文件、活动专项审计报告等。


  (十)申请“动漫游戏原创产品奖励”的还需提供产品播出或上线证明、知识产权证明、产品运营首年收益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清楚反映产品首年运营所获得的收益情况)。


  (十一)申请“演艺赛事专项”的还需提供:活动审批备案、活动总结、场租费用证明等。


  (十二)申请“文化出口奖励”的还需提供:外汇申报单(企业可自行至外汇管理局网站下载)、银行水单、外汇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清楚反映公司上年度外汇收入情况)。


  (十三)申请“宣传园区形象”的还需提供:备案材料、国家级政府重大奖项证书或票房收入证明等。


  (十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说明


      1.所有项目原则上应为2022年1月1日以后实施并已完成的,申请“版权确权登记补贴”的,登记日期应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


  2. 如需增加其他补充材料,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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