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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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省农业农村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通知
2022-12-21苏市监〔2022〕350号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我省实施意见精神,更好发挥标准化在推进我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中基础性、引领性作用,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决定联合开展2023年江苏省农业农村标准化试点申报工作。现将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1. 农业领域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单位包括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应具有一定规模并达到现代化生产和管理水平,在本地区、本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农村综合改革和新型城镇化领域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单位包括政府部门、教育科研机构、企业等。
2.申报单位领导重视,具有较强的标准化意识,具备一定标准化工作基础,能为项目提供必要的组织、人才和经费等保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3. 诚信守法,依法纳税,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环保、安全事故,无违法失信记录。
4. 已建设过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的单位不得重复申报相同或相似内容试点项目。
二、申报内容
试点申报项目应能够传播标准化理念,推广标准化经验,推动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辐射带动本地区本行业农业标准化生产,提升农村治理水平,有效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一)农村综合改革领域。
1.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以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 容村貌提升等为重点的标准化试点项目。
2.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以农村交通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农村供水设施建设、农村清洁能源设施建设等为重点的标准化试点项目。
3. 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村民自治实践、乡村法治建设、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农民教育培训、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传承 保护、艺术振兴乡村等为重点的标准化试点项目。
4. 增加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农村教育服务、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农村养老服务、农村综合服务等为重点的标准化试点项目。
5. 加强数字乡村建设,缩小城乡“数字鸿沟”。以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乡村管理服务数字化建设等为重点的标准化试点项目。
6. 推进农村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促进农村绿色发展。以草原森林河流湖泊生态保护治理、水美乡村建设、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为重点的标准化试点项目。
7.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以农业生产服务、农业配套服务等为重点的标准化试点项目。
(二)新型城镇化领域。
1. 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民工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等为重点的标准化试点项目。
2.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形态,提高城镇发展质量。以推进城镇国土空间开发、城镇更新改造、城镇体检评估、产城融合以及小城镇、特色小镇规范发展等为重点的标准化试点项目。
3. 推进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建设,补齐县城城镇化短板弱项。以推进县城产业配套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环 境基础设施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为重点的标准化试点项目。
4. 推进新型城镇建设,提升城镇生活品质。以宜居、韧性、创新、智慧、绿色、人文、海绵、紧凑等新型城镇建设为重点的标准化试点项目。
5. 完善城镇治理体系,提高城镇治理水平。以城镇营商环境建设、人居环境建设与质量评价、社区治理、综合管理服务等为重点的标准化试点项目。
6. 推进城乡要素流动,促进共同富裕建设。以推动城乡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探索实现共同富裕发展路径为重点的标准化试点项目。
(三)农业综合领域。
1. 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作用,提升农业科技水平。
(1)以农作物、中药材、畜禽、水产的种质资源保护、良种繁育为重点的现代种业标准化试点项目。
(2)以数字田园、智慧种养殖、智慧农业气象服务、农业物联网、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绿色高效设施农业等为重点的数字农业标准化试点项目。
2. 加快生态农业发展,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1)以高效利用与保护水土资源、产地环境保护与治理、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为重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黑土地保护农业标准化试点项目。
(2)以培育布局科学合理、装备水平先进、管理科学规范、产业多元融合、产出高值高效、绿色生态发展的现代化畜禽规模养殖、现代化渔业综合体、生态林业为重点的生态循环标准化试点项目。
3. 培育提升农业品牌,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以推进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大宗农产品品牌为重点的标准化试点项目。
4. 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提升农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率。以推进农产品分等分级和分类包装、农产品物流仓储体系建设、完善产销对接体系等各环节标准化应用为重点的标准化试点项目。
5. 完善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以推动良好农业规范( GAP )等农产品认证体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为重点的标准化试点项目。
6. 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农村经济转型升级。
(1)以培育农商产业联盟、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新型产业链主体为重点的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项目。
(2)以推动农业内部融合、延伸农业产业链、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发展农业新型业态等为重点的标准化试点项目。
7. 持续推进产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产业帮扶、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防返贫监测评价等为重点的农业标准化试点项目。
三、试点任务要求
(一)建立标准化工作机制。根据试点工作重点和需求,因地制宜,建立健全试点工作领导机制,探索建立服务支撑试点的工作模式,细化试点工作方案,为试点开展提供必要的组织和经费保障。
(二)构建标准体系。围绕试点工作需要,在收集本领域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基础上,制定相关内控标准,构建协调配套、全面适用的标准体系,保证各环节有标可依。
(三)强化标准实施。开展标准宣贯培训,提升全员标准化意识,培养标准化人才队伍。推动重点标准实施,加强标准实施情况检查和改进。及时修订相关标准,不断提升标准体系有效性。
(四)总结推广经验。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并固化优化为标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树立典型,加强宣传推广,提升本地区、本行业标准化水平。
(五)目标考核。试点项目完成前,承担单位需对照相关考核验收表进行自查,自查合格,提出考核验收申请并上报相关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集中上报。申报单位填写《江苏省农业农村标准化试点申请书》(见附件1),附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所在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汇总本地区省级标准化试点申报材料,商请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同意后,统一报送省市场监管局。有关院校、省级及以上科研单位推荐申报的项目,可由申报单位直接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
(二)专家论证。省市场监管局根据《江苏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进行初审。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初审通过的试点项目进行论证。专家组经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和质询答辩后,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打分。
(三)项目下达。省市场监管局在专家论证基础上,结合地区、行业、部门标准化工作开展实际情况,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确定2023年省级农业农村标准化试点项目,并下达立项通知。项目申报单位自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两年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申请考核验收。
五、有关要求
(一)深入宣传发动。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要广泛动员发动,深入宣传标准化政策及标准化试点目的、意义、经验做法,积极培育标准化试点项目。
(二)项目择优推荐。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要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合、自愿申报、有序实施”的原则,紧密结合地方党委政府重点关注领域和地区重点扶持产业,推荐行业、区域内具备条件的单位申报标准化试点项目。
(三)做好申报服务。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要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申报单位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服务。要确保工作进度,按时、保质报送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公文、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项目承担单位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江苏省农业农村标准化试点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按顺序编排并装订成册。推荐材料请于2023年1月16日前报送省市场监管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ahbiaozhun@126.com。
联系人:陈爱华 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电话:025—85012107;许向东 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电话:025—86263427。
附件:
江苏省农业农村标准化试点申请书.docx
江苏省标准化试点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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